【漁船登記】漁護署已完成本地漁船登記申請 明起恢復非登記漁船執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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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11/15 15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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漁護署已完成本地漁船登記申請,明起恢復非登記漁船執法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漁護署今日(15日)表示已完成處理在《2020年漁業保護(修訂)條例》下,所有相關本地漁船登記、臨時批准或合資格登記證明書的申請;由於漁護署已完成相關程序,對仍未能獲登記的本地漁船的執法工作,將於明日恢復。

《2020年漁業保護(修訂)條例》去年11月6日生效,就本地漁船登記、臨時批准或合資格登記證明書的申請,授權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行使酌情權,考慮在2012年6月15日未領有有效運作牌照,但直至同年6月14日一直用作及擬用作捕魚的本地漁船所作的相關申請。

有關申請的期限於今年5月5日屆滿,所有相關申請亦已完成處理。署方稱,於修訂法例和處理相關申請期間,對較早前因不符合運作牌照規定,未能獲登記的船隻,暫緩執法工作;因應相關程序已完成,相關執法工作將於明日恢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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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正怡